关于开展2006年度民间组织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7-03-16          作者: 市民政局

 

 

柳民发〔2007〕3号

 

 

关于开展2006年度

民间组织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市本级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依照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及民政部《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的有关规定,柳州市民政局将于2007年3月1日至4月30日对市本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合称民间组织)实施2006年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2006年6月30日前在柳州市民政局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均须参加年检。登记日期以登记证书为准。

二、年检内容

主要检查民间组织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情况、依照有关条例履行登记手续的情况、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情况、接受捐赠、提供资助的情况、人员和机构变动的情况、财务管理的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等。

三、年度检查的时间、方法和程序

(一)3月15日前,各民间组织凭登记证书(副本)到市行政审批办证大厅二楼民政窗口领取《年检通知》和《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报告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报告书》(以下统称《年检报告书》);具备上网条件的单位也可登陆中国柳州(http://www.liuzhou.gov.cn),进入市民政局门户网站,下载《年检通知》和《年检报告书》;不具备上网条件的单位也可持登记证书(副本),自带U盘到市行政审批办证大厅二楼民政窗口拷贝《年检报告书》。

(二)3月15日至3月31日前,各民间组织按要求填写好《年检报告书》,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其它年检材料一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初审盖章。

(三)4月1日至4月30日前,各民间组织将年度检查材料交到潭中大道市行政审批办证大厅二楼民政窗口进行审查。年检采取集中办理的方式,凡送检材料齐全的民间组织,即来即办。经审查合格的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做出年度检查“合格”的结论;对存在问题的,做出“不合格”的结论,并提出“限期整改”意见,整改期限由登记管理机关根据其存在的问题以及自身整改的情况决定,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对逾期报送年检材料或不参加年检的单位,无正当理由的,将依法进行处理。同时登记管理机关还将视情况,责令其停止活动,暂停提供票据,限期整改,并向社会公告。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或连续两年不合格的单位,依法撤销登记。

(四)年度检查结束后,登记管理机关发布年度检查通告。

四、年度检查时需提交的材料(一式一份,使用A4纸)

(一)《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报告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报告书》;

(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三)《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副本原件;

(四)社会团体还需提交06年度《柳州市社会团体财政票据核销清单》(一式三份);民办非企业单位还需提交《收费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五、年检财务审计要求

(一)参加年检的民间组织均需提交由具备执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0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有关审计报告要求按照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下发的《关于做好我区民间组织年度财务收支审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桂会协[2005]14号)和《印发〈关于做好我区民间组织年度财务收支审核工作的指导意见(修订)的通知〉》(桂会协[2006]15号)执行(可登陆广西民间组织信息网站查阅)。不符合规范的审计报告登记管理机关将不予受理。

(二)各民间组织要认真对待财务审计工作,积极配合审计单位的审计,如实反映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和活动情况,通过财务审计,加强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规范财务活动。

六、年度检查要求

(一)接受年度检查是民间组织应履行的法律义务,也是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依法实施监督管理的重要职责。各民间组织应认真履行有关年度检查手续,指定专人负责年度检查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如实填报有关年度检查材料;

(二)各业务主管单位应与登记管理机关加强联系,在年度检查工作中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并在规定时间内严格审查。对年度检查中遇到的重大或疑难问题,互相协调,妥善解决,以保证年度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对于民间组织提交的工作总结及审计报告内容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业务主管单位或登记管理机关将暂缓或不予受理年度检查。

联系人:区影波、马玉玲;联系电话:2629570、2821164。

 

附件:1.《社会团体年检报告书》(06年);

2.《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报告书》(06年);

3.《柳州市社会团体财政票据核销清单》(06年)。

 

 

 

 

                                   〇〇七年二月十二日

                             

 

 

 

主题词:民政工作  民间组织管理  年检通知                  

  抄送:民间组织各业务主管单位                               

  柳州市民政局办公室                 2007年2月12日印发  

(共印600份)

下载:06年度社团年检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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